第(1/3)页 “这事原本我还想和你说说的。”姜宸继续道,“他们找我是希望千和天宜也能帮姜家酒打下广告,和我们合作,并且愿意付出每年两千万的广告费。” “两千万?”王云嗤笑道,“打发叫花子呢。” 不管是接广告,还是房屋租赁,类似的合同中,通常会出现一个条款。 同行不参与。 简单来说,就是你这次上了这个广告,在这个广告合同没有终止之前,你是无法去接下一个广告的。 不然这会让用户怎么去想? 让千和天宜接下来去打姜家酒的广告,也就意味着太公酒的广告要下架,这已经不可以用贪婪来形容了。 别说是两千万,就是两亿王云都未必肯答应。 现在的太公酒最欠缺的是什么?是品牌!这个品牌是要靠长期的曝光去维持的,想要做到的长期的曝光,就要去找那些现象级的曝光平台。 企鹅公司?新闻联播?春晚? 这些类似的曝光度确实是远远在千和天宜之上的,只是这些的价格你出的起吗?千和天宜那也是王云钻了一个空子,提前去把合同截胡了。 这要是让对方发展个两年,做到火爆全网的程度,别说四千万,想要全包下全年的广告费,没个三四亿对方都不可能答应!而且还不会像现在这样,签订了许多有利于王云的条件。 姜家这么做,吃相已经不可以用难看来说了,这完全就是在抢! “所以我直接拒绝了他们。”姜宸阴沉道,“md,姜长河个混蛋竟然还和我嚣张,我真的想让那对狗父子走不出江城!” “哼。”王云冷笑道,“我说的让姜家付出十倍的代价可不是帮他们打广告。咱们的钱,可不是那么好拿的。” 想要做生意,就要学会妥协。 如果不和姜家妥协,掏出那一千万,那么王云后续所有的计划都会胎死腹中。 只是,一般人在妥协之后,只会选择忘记或者算了,这也会让对方变本加厉,越来越过分。比如姜家这次出了两千万就想拿下千和天宜所有的合同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