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 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我是鸟人,两样都要。-《穿成极品老妇被读心后,京城杀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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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宁突然身子软软的滑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小姐。我们三小姐风寒刚好,许是这里空气浑浊。”

    “三小姐。”

    两个丫鬟手忙脚乱的扶着她出去。

    留下一屋子懵逼的众人。

    “刚好还好好的,现在怎么就晕倒了?”

    “就是啊。”

    “老夫是个大夫,还没来得及出手。三小姐就被丫鬟给扶走了。”站起来的老大夫咂舌,看着不太像晕倒的样子啊。

    红衣男子哈哈一笑:

    “我来了,三小姐该待不下去了吧。”

    说罢。

    他起身出去。

    仿佛他过来只是为了告诉大家这首诗全文。

    沈云玥随着红衣男子的离开,直到看不见了才意义不是的收回了目光。

    【瓜啊。你家宿主我今天算是见识了什么是美人如画。】

    凌不弃心里把暗易骂了好几遍。

    好找不找。

    把这么个死东西找过来。

    “哼。你瞧瞧没见过好看的吗?”

    “还有比我好看吗?”

    二楼的窗户打开,从外面钻进来一袭红衣。

    他坐在凌不弃的旁边。

    凌不弃嫌弃的撇嘴,朝沈云玥这里移动了位置。看着就是他挨沈云玥更近了些。

    沈云玥小脑彻底萎缩。

    “你们……?”

    “不认识。”

    红衣男子也不生气凌不弃的话,自己提起茶壶倒了一杯茶。

    “霍天涯。”

    【瓜,我要他的全部资料。】

    瓜瓜流着哈喇子。

    脑袋基本没动,什么盘都处于桃花状态。

    气的沈云玥意识里怒骂:

    【色瓜一个。】

    “沈大人似乎和凌督主关系不错。”

    沈云玥马上移开了一点位置,“一般一般,倒数第三。”

    “凌督主,男女授受不亲。”

    凌不弃哂笑:

    “你跟我一太监说授受不亲?沈大人似乎用错地方了。”

    压低了声音:

    “既然不熟悉,金瓜子也不熟悉了吧。”

    他站起来一把抓住霍天涯。

    将他从窗户推了出去,“我们沈大人一向注意名声,霍公子还是明天到黑甲卫喝茶。”

    霍天涯点了火也不敢留。

    狼狈的落在地上,“凌不弃,你狠。”

    是狠。

    沈云玥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    美人不能留下来养眼。

    金瓜子?

    “凌督主,我的金瓜子。”

    “咱们不熟悉,为了避免影响沈大人清誉。本督还是换个地方吧。”

    清誉个屁啊!

    刚才是在小哥哥面前说话,太监不就跟老姐妹一样吗。

    沈云玥上前跳到他身上。

    紧紧扣着他的脖子,恶狠狠道:

    “你要我人可以,但不能要我的金瓜子。”

    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我是鸟人,两样都要。”

    沈云玥大有你敢侵吞我金瓜子。

    我马上咬死你。

    “你是狗吗?”

    沈云玥毫不退让,“我是狗,你就是地上的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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